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来源: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1-17 16:58

新春佳节将至,保健食品迎来销售旺季。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认知保健食品,科学合理消费,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1.正确认知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2. 仔细阅读产品标签、说明书。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图片和注册号或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3.在合法正规的店铺选购保健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过备案。消费者可通过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渠道购买保健食品,注意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表,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4.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小程序等。

5.消费者发现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的,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文章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