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B0029号提案的答复
崔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运营用充电桩强制检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充电设施强制检定的任务来源
2019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新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首次将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公告要求其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在交直流充电设施充电过程中,周期的检定/校准是量值溯源的手段,是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是电能计量准确可靠和计费公平公正的根本保证。
2020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明确电动汽车充电桩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对于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贸易结算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家庭或单位内部等使用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列入强制检定范围),检定周期为三年。
二、全市公共领域充电设施情况
根据我局实地调查,全市在用公共充电桩共3673个,其中市区2363个,辖市1310个。此外今年市区还将新增205个。乡镇(街道)行政单位实现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全覆盖。
三、强制检定机构及申报流程
目前,镇江市授权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镇江计量检定测
试中心”,执行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任务。各充电桩运营单位应及时对所使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登记造册,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时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业务协同门户”平台预约申请周期检定。
四、目前检定情况
2022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实施JJG 1148—202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试行)》和JJG 1149—202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试行)》。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自筹资金,购买设备、培训人员,于2023年底建立了充电桩检定标准,2024年3月起开展强制检定工作。在政府强制检定资金极端缺乏的情况下,我们合理调配检定人员,充分利用设备,严格按照检定规程实施检定,截止今年5月底,已完成市区1531个充电桩的检定任务,占市区总量的64.8%。到今年年底,可完成所有存量充电桩的第一轮强制检定任务。
五、其他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在强化检定力量,加强检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检定流程与服务等方面,一直在不懈努力。为按期完成充电桩检定任务,我们调配精干力量、不断优化检定流程,按照检定计划与需要强检的充电桩企业做好事前沟通,高效顺畅完成检定。同时,与工信、发改、交通、电力等部门一直保持高效的沟通,保证对公用充电桩状况的动态掌握,及时处理涉及充电桩的计量、收费的投诉举报。已完成检定的充电桩,未发现计量不合格的情况。
公共充电桩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目前的相关检定技术标准,均处于试行阶段。国家也正在研究新的检定技术,并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检定规程有可能发生颠覆性的改变,极大的提高检定效率。我们将时刻跟踪技术发展,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切实做好公共充电桩强制检定与监管工作,让公共充电桩真正成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放心、安心的“能量补给站”,为镇江绿色交通与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签发人:杨益斌
联系人:蒋炎
联系电话:181128120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