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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第6034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34号建议的答复

王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停车场扫码支付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局停车场收费监管的工作情况

依据职责分工,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停车场收费进行监管,主要工作有: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停车场收费监管工作,专门落实职能处室和专人负责停车收费监管工作,同时建立主城区市局、区局和分局的三级停车工作监管联络员制度,全面落实法律法规政策的各项规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认真做好指导和督查。同时,我局还积极参与市停车办、市发改委组织的《镇江市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等各类政策文件的制定,参加有关调研活动,配合开展好有关工作。

(二)严格检查,规范行为。我局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将停车收费监管关口前移,密切监测停车收费价格舆情热点,积极组织开展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对主次干道停车、居民小区停车、旅游景点停车、宾馆酒店商场停车等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停车收费主体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停车收费标准,,确保监管不留死角,排除停车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对行风热线、12315等举报投诉,我局立即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化解双方矛盾,有效防范和稳妥处置价格突发事件。今年以来,全市已办结46件停车场收费举报投诉。

(三)全面宣传,营造氛围。我局运用政策宣导、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价格检查手段,不间断开展停车收费政策宣传,引导停车场经营者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政策。为扩大市民停车收费政策知晓率,切实了解收费标准及依据,专门制作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动漫宣传片和宣传手册,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在元旦、国庆等节假日,我局还向广大停车收费主体发出价格提醒,要求他们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政策。

二、对建议的调研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在监管工作中对相关情况也进行了调研了解。目前,我市停车场(包括大型综合体)已基本实现了电子收费,收费模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停车场主体自行研发的收费系统,另一种是使用第三方公司研发的收费系统。在收费过程中,确实存在变相强制用户注册、字体较小、程序繁琐等情况,我局现场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进一步优化收费系统,规范合理设置条件,全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依法履职,进一步规范各类停车场的收费行为,认真落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明码标价等政策要求,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收费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我市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16

签发人:杨益斌

联系人:邵国兴

联系电话:1770529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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