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在2025年11月27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将意见告诉我们,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有价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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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